
法律分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药品,也可以委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
法律分析: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指的是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药品的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生产经营、上市后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与处理等承担责任。
1、下面从无菌药品生产的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工艺与其他6个方面分析易于造成微生物污染的因素。1人员 人是无菌药品生产中主要的污染源,人员操作所致污染发生的可能性超过70 %。
2、人员 人是无菌药品生产中的主要污染源,操作人员的污染概率超过70%。洁净室(区)应限制人员进入,尤其是临时外来人员,需接受指导和监督。1 无菌操作人员数量 应根据人员污染风险确定无菌生产区域的人员数量,并通过验证确保对环境无影响。
3、生产用水:水也是药品中微生物污染的重要来源。因除了在配置各类制剂本身需要外,在洗涤及冷却过程均涉及不同的水。水中微生物数量主要由水的来源、处理方法、供水系统状况等决定。每个国家的药典均对药剂的用水品质及规格做了相应规定。
4、大输液瓶盖没压紧或在运输时叠放过多,重压使得瓶盖松动,也会污染微生物。胶囊剂生产时,内容物水分过多;颗粒剂水分过多,也易生长微生物。药品包装不严密,也会污染微生物等等,由此可见药品污染微生物的途径是很多的,在此就不一一叙说了。
5、④容器、用具、管道和装置等:如未按GMP要求认真清洗处理常易导致热原污染。 ⑤注射用具:如输液器具(输液瓶乳胶管、针头与针筒等)污染。热原的主要污染途径有:①注射用水:这是注射剂出现热原的主要原因。②原辅料:特别是用生物方法制造的药物和辅料易滋生微生物。
乙肝患者不能从事餐饮、幼教等行业。乙肝患者不能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乙肝不能从事的行业有医疗(特别是接触血液的工种)、军人、和献血者。乙肝患者禁止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允许从事其他任何行业的工作。
答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的职业主要包括食品加工、餐饮、医疗等易感染或易传播的行业。解释:职业范围概述 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职业限制,主要是为了控制乙肝病毒的传播风险。
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乙肝患者不能从事食品加工业、餐饮服务行业、化妆品业、药品和卫生用品生产行业,也不能从事教师、供水、食品药品经营、公共场所行业等需要有健康证明的行业。肝功能(血清转氨酶)正常3个月以上者,可逐渐从事轻工作,然后逐渐增加工作量,直至恢复原工作。
目前,已核准的乙肝携带者不能从事的职业包括公务员中的特警职位,符合《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对于民航行业,虽然《卫生部关于民航空勤人员体检鉴定乙肝检测调整意见的复函》保留了飞行学生体检中的乙肝项目检测,但具体操作仍有严格的规定。
药品生产企业不经过当地医药公司不可以直接给零售药店和门诊直接供货。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将本企业生产的药品销售给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但是不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外的药品。并且不得将本企业生产的药品销售给个人以及乡村中的个体行医人员、诊所和城镇中的个体行医人员、个体诊所。
法律分析:不可以。药厂可以把药销给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商,也就是GSP达标的药品商业企业。也可以销给零售药店,因为药店也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常情况下,只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且该药品在他的经营范围内就可以。药品经营许可证分批发和零售。
第一,药厂是不能直接卖药给消费者的,这是有规定的,也不能直接卖给医 院,只能通过第三方,就是医药公司销售,这主要是为了安全,医药公司要对它所采购的药品负责。
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的经营方式是批发,不能零售,否则属于超范围经营,按无证经营论处。另外,药品代理直接批发给消费者,应该是代理者的个人行为,他所在的批发企业很可能不知情,其实也是一种无证经营行为。无证经营、挂靠、过票是假药流入医药市场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