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全市零售药店要切实做好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的信息登记工作,做好购药档案备查。一是必须实名登记购买人,包括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目前居住地址、发病两周内武汉接触史、购药时间、购买品种数量、购药时症状等信息。二是对购药的发热病人应进行体温登记,如有病历病史资料尽可能复印留存。
2、有关部门要求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止泻等药品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这很正常。在这特殊时期,凭身份证买药大家都能理解,也是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之一。
3、在疫情期间,各大药店对药品销售实行了严格的管控,尤其是针对退烧药如布洛芬。购买此类药物时,通常需要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出示身份证并留下联系方式。这是为了防止有人发热未报告而自行购药,以控制疫情传播。在重点区域,药店会对登记的人员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公众健康安全。
4、第二十一条 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服务时应核对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特殊情况下为他人代购药品的应出示本人和被代购人身份证。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费用直接结算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或购药人应在购药清单上签字确认。凭外配处方购药的,应核验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员身份是否一致。
5、安全,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可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实施全面排查和精准摸排,有效控制感染源,也有利于病患的早期筛查,以及上报和隔离机制的迅速跟进,让轻症患者可以尽快得到妥善诊疗。
6、在山东济南市民购买发烧、咳嗽类药品需携带身份证登记。在当地的漱玉平民药店、老百姓大药房等多家药店购买感冒药氨咖黄敏胶囊,均被告知现在需要携带身份证,进行证件登记后方可购买。买退烧药,必须有医院处方签 除买发热咳嗽药需登记外,部分地方还采取了更严格的管理措施。
药店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篇1 接你处的通知,市三力药业公司及时开会传达布置工作,要求我们下属各经营企业在本部门内部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和GSP管理的规定,严格自查,并根据各自的情况写出自查报告。
我店于 20xx 年 11 月份按照 GSP 条款进行了全面自查,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落实到位,因新版 GSP 要求提高,我药房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提出延期认证申请,期望药监局主管领导批准。
药店经营自查报告1 接你处的通知,卫辉市xxxx公司及时开会传达布置工作,要求我们下属各经营企业在本部门内部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和gsp管理的规定,严格自查,并根据各自的情况写出自查报告。
【零售药店自查报告范文1】 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根据“两打两建”要求,积极开展了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工作,在检查中发现了几方面的问题。
1、法律分析:处方是指由我院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病区用药医嘱单。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院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科室及其人员。
2、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3、目的:为贯彻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各项规定,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制定本实施细则。范围:适用于医院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科室及人员。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一部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管的地方政府规章,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的监督管理,保障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人体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3、第二十六条 县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认证跟踪检查、抽查检验等制度,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的监督检查。
4、第十八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从具有合法资格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得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